法制周報訊(通訊員 譚杰 張慕子)近年來,電子煙以“時尚的外表、豐富的口味”被不少消費者視為“潮流新寵”“戒煙神器”,不少未成年人更是 “趨之若鶩”。殊不知,吸食電子煙不僅有害身體健康,更有一種“上頭電子煙”,時尚鮮麗的外衣下,隱藏的卻是侵蝕生命的新型毒品。
12月21日,天心區(qū)人民檢察院和天心區(qū)人民法院攜手開展禁毒宣傳活動,在長沙理工大學云塘校區(qū)模擬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販賣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類物質(俗稱“上頭”電子煙)的案件。
00后犯罪嫌疑人周某是一名酒吧銷售人員,其為賺取高額利潤,在明知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已被列為毒品進行管制的情況下,仍于今年7月和8月間兩次從他人處購得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上頭”電子煙油,并將這些“上頭”電子煙油販賣給了吸毒人員黃某。
據了解,普通電子煙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調味劑等,而“上頭電子煙”卻被不法分子摻入了合成大麻素類新精神活性物質,相比傳統(tǒng)大麻成本更低,卻能產生更為強烈的致幻效果,極大危害年輕人的身心健康,長期使用更是危害大腦。今年7月1日起,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和氟胺酮等18種物質正式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
庭審過程中,公訴機關指控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列舉了犯罪證據,周某對自己販賣吸毒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當問及周某為何知法犯法時,周某表示自己販賣“上頭”電子煙給黃某,只是為了讓黃某為自己多介紹點客戶。對此,檢察官當庭對周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周某對自己的行為深深表示悔意,自愿認罪認罰。法院審理后宣判,被告人周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庭后,在場學生們就庭審經過和案情紛紛提出了自己的問題,檢察官和法官一一進行了解答,并向在場學生們進一步普及了合成大麻素類物質等新型毒品的特征和危害,提醒大家提高對新型毒品的警惕,對毒品說“不”。
近年來,天心區(qū)檢察院嚴格履行刑事檢察職權,對毒品犯罪依法從嚴打擊,堅持關口前移,預防為先,積極參與禁毒綜合治理,重點針對青少年等群體,深入開展毒品預防宣傳教育,依托互聯網等媒體推進以案釋法工作,多層次、全方位展開禁毒宣傳,延伸辦案效果,在社會形成自覺抵制毒品的濃厚氛圍。
責編:李林俊
來源:法制周報